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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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发生工伤怎么鉴定伤残标准

2025-11-21 00: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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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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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享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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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发生工伤时,不进行工伤认定,而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 - 2014。

首先需要明确非法用工的定义,它指的是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招用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情形。在这些非法用工情形下发生工伤,不能按照正常的工伤认定程序进行。

根据相关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 - 2014是具体的参照标准。该标准根据工伤及职业病可累及的各器官系统,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

对于非法用工单位的伤残鉴定流程,受伤人员或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如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根据申请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鉴定。专家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对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功能障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伤残等级。

确定伤残等级后,非法用工单位需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金额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来确定,这也体现了对非法用工行为的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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