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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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追诉期最长多久结束

2025-11-19 17: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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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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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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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追诉期最长为20年结束。

追诉期即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诉的有效期限。聚众斗殴罪的追诉时效取决于该罪可能判处的最高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聚众斗殴罪,如果是一般情形,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为五年;若存在上述加重情节,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十五年。不过,假如聚众斗殴行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这种情况下追诉时效最长可达20年。并且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可进行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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