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一年以后不一定就没事了。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一年,期限届满并不意味着案件终结或当事人完全没事,后续存在多种可能情况。
需要明确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当取保候审期限达到一年时,并不代表案件已经结束。
一种可能情况是,司法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经过侦查、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会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当事人就没事了。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会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另一种情况是,司法机关认为案件还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此时,即便取保候审期限已满,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变更强制措施,比如转为监视居住或者予以逮捕。如果转为监视居住,当事人仍然要遵守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等待案件的进一步处理。而如果被逮捕,当事人将被羁押在看守所,等待司法程序的推进。
还有可能是,司法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决定提起公诉。那么案件就会进入审判阶段,当事人需要参与法庭审理,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被判定有罪,当事人将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如果被判定无罪,当事人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一年以后不能简单地认为就没事了,要依据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