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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的区别是什么

2025-11-19 06: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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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存在多方面区别,主要体现在与用人单位关系、管理主体、风险承担等方面。

在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上,劳务派遣人员是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再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是劳务用工关系,与派遣单位是劳动关系。而劳务外包人员,劳动者与外包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外包单位是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务外包人员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

管理主体方面,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规章制度对派遣人员进行指挥、监督和考核等,派遣单位主要负责人员的招聘、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等人事管理工作。劳务外包人员则由外包单位进行管理,外包单位负责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考勤管理等,用人单位一般只对外包单位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不直接管理外包人员。

在风险承担上,对于劳务派遣,当劳动者给他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受到损害时,根据法律规定,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劳务外包中,外包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对劳务外包人员承担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责任,如工伤赔偿等,用人单位通常按照合同约定对外包单位的工作成果负责,一般不承担外包人员的劳动风险。

费用结算方式也有所不同,劳务派遣一般按照派遣人员的人数、工作时间等因素来计算费用,费用相对较为固定,与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保等成本有一定关联。劳务外包则通常按照外包项目的工作量、工作成果等进行费用结算,用人单位关注的是外包项目是否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费用结算更侧重于项目成果。

职业发展机会上,劳务派遣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因身份问题,在职业晋升、培训机会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因为他们不属于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而劳务外包人员的职业发展主要取决于外包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培养机制,其职业发展路径与外包单位的业务拓展相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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