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设立目的、利润分配、终止后剩余财产处理等方面。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非营利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
在设立目的上,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存在明显差异。营利法人的设立目的是获取利润,并将利润分配给出资人,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就属于营利法人。企业通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以实现股东的经济利益。而非营利法人设立的目的并非为了获取利润,而是为了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比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这些组织主要致力于提供公共服务、促进文化教育、推动慈善事业等,像慈善基金会主要是为了帮助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平。
利润分配也是二者的重要区别。营利法人在经营活动中获得利润后,会按照出资比例或者相关约定将利润分配给出资人,以回报他们的投资。而非营利法人即使在运营过程中产生了利润,也不会将其分配给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这些利润会继续用于该组织的公益事业或者维持组织的运营和发展。
在终止后剩余财产的处理方面,两者也有所不同。营利法人在终止时,会按照法定程序对剩余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一般是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而非营利法人终止时,其剩余财产在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后,一般会用于公益目的,或者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非营利法人。
在治理结构和监管要求上,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也存在差异。营利法人通常有较为明确的股东会、董事会等治理结构,以保障股东的利益。而非营利法人的治理结构则更注重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监管要求也会根据其非营利性质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