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被轿车开车门撞了,赔偿通常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按责任比例赔偿,仍有不足则由侵权人承担。赔偿项目一般包括电瓶车维修费用、医疗费、误工费等,具体赔偿需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结果确定。
当电瓶车被轿车开车门撞了之后,赔偿问题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规定来处理。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勘查和处理,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确定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
责任认定方面,在多数情况下,轿车开车门一方如果没有观察后方情况,导致与电瓶车发生碰撞,可能会被认定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但如果电瓶车本身存在超速、违规行驶等情况,也可能会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赔偿主体及顺序,轿车通常都购买了交强险。根据相关规定,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对电瓶车一方的损失进行赔偿。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电瓶车一方的损失超过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那么超出部分,如果轿车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将由商业险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例如,轿车方承担70%的责任,那么商业险就会在其保额范围内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的70%。若商业险赔偿后仍有不足,剩余部分则由轿车车主或驾驶员承担。
赔偿项目,财产损失方面,主要是电瓶车的维修费用。如果电瓶车损坏严重无法修复,可能需要按照电瓶车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人身损害方面,如果电瓶车驾驶者受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医疗费以实际发生的医疗票据为准;误工费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按照护理人员的收入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电瓶车被轿车开车门撞了后的赔偿问题较为复杂,需要依据具体的事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电瓶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