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财产分割不公平,若还未办理离婚登记,可协商重新分割;若已办理且是协议离婚,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若是诉讼离婚,若能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或申请再审。
需要明确不同离婚方式下财产分割的处理途径。
如果父母是协议离婚,在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此时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问题重新进行协商,重新拟定财产分割方案。因为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任何一方都有权对离婚协议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就可以按照新的方案进行分割。
而当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若觉得财产分割不公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不过,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要想法院支持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必须能证明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例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等方式迫使对方在财产分割协议上签字,这种情况下,受胁迫方可以向法院主张撤销该协议。
如果父母是通过诉讼离婚的,若对一审判决中的财产分割部分不服,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时,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原判决在财产分割方面存在错误,比如存在漏分财产、财产估值不合理等情况。若超过了上诉期,发现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等符合再审条件的,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父母遇到离婚财产分割不公平的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