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不去开庭可能产生多种后果,原告不去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不去开庭可能会被缺席判决或拘传。
在起诉离婚案件中,原被告双方的开庭参与情况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原告不去开庭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原告在起诉离婚后,收到法院传票却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在开庭过程中未经允许自行退庭,法院会按照原告撤回起诉来处理。这意味着本次离婚诉讼程序结束,原告若想再次起诉离婚,需要重新走一遍立案等程序。而且根据相关法律,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被告不去开庭的后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在被告未到庭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在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不出庭,法院可能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来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由于被告未参与庭审进行抗辩和举证,可能会导致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在离婚案件中,法院认为被告必须到庭才能查明案件事实的,就可能采取拘传措施强制被告到庭。
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在起诉离婚案件中都应重视开庭,尽量按时参加庭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保障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