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在离婚时的分配需要根据多种因素确定,如房屋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分配方式有一方获得房屋并给予另一方补偿、双方按比例分割等。
一、婚前购房
1.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例如,甲在婚前用自己的积蓄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屋,并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在离婚时,这套房屋仍归甲所有。
2.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乙婚前贷款买了房,婚后和配偶丙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归乙,但乙要补偿丙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
二、婚后购房
1. 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丁和戊婚后用共同积蓄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丁名下,离婚时双方可协商房屋归属,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2.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己的父母在己婚后出资为其购买了一套房屋,并将产权登记在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屋属于己的个人财产。
三、特殊情况
如果房屋是农村宅基地房屋,其分配更为复杂,需要考虑宅基地的申请情况、建房出资等因素。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签订了关于房屋分配的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那么应按照协议进行分配。房屋在离婚时的分配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地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