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面有小三导致离婚,财产分配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有证据证明老公与小三存在同居等法定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这并不意味着过错方会净身出户。
在婚姻关系中,当老公有小三而导致离婚时,财产分配是一个重要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这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协商结果,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安排。例如,双方可以就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的归属和分配比例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配达成协议,那么将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进行。这里的照顾无过错方权益,是因为老公有小三的行为可能对无过错方造成了精神和物质上的损害。比如,在分割房产时,如果无过错方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庭责任,且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购买的,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定的份额。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老公与小三存在同居等法定过错情形,根据法律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如因老公为小三花费大量钱财而给家庭造成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痛苦的一种补偿。
很多人认为只要一方有过错就应该净身出户,这种观点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依据。在司法实践中,除非一方自愿放弃全部财产,否则法院一般不会判决过错方净身出户。但过错方的行为会在财产分割时作为一个考量因素,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
在处理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时,无过错方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老公与小三的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以证明老公的过错行为,从而在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请求中获得更有利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