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孩子在离婚后归自己抚养,需证明自身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可从自身抚养能力、孩子意愿、对方不利抚养因素等方面举证。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主要依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这一基本原则。
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判给母亲抚养。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依赖母亲的照顾。但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那么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此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条件。一方可以从以下方面来争取抚养权。经济能力,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经济状况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比如有固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来源,能证明可以负担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居住环境,拥有适宜孩子居住的稳定住所是很重要的。自身的教育背景和品德修养,良好的教育背景有利于对孩子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而品德高尚也能为孩子树立好的榜样。若一方有时间陪伴孩子成长,如工作时间比较灵活,能更好地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学习,这也是一个优势。
八周岁以上子女: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所以平时要注重与孩子建立良好的关系,让孩子愿意跟随自己生活。
同时,如果能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因素,如对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或者有暴力倾向等,也会增加自己获得抚养权的几率。要收集多方面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