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判缓刑需同时满足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上述条件应当宣告缓刑。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缓刑是一种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犯罪情节较轻。这主要考量犯罪行为的性质、手段、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比如在盗窃案件中,若犯罪人仅实施了一次小额盗窃,且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相比多次盗窃、盗窃数额巨大或者采用暴力手段盗窃的情况,其犯罪情节就相对较轻。
有悔罪表现。悔罪表现体现了犯罪人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和改正的态度。常见的悔罪表现包括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退赔、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等。例如,犯罪人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还积极退还了非法所得,这些行为都可以认定为有悔罪表现。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犯罪人的个人情况、犯罪原因、犯罪后的表现等因素来判断其是否有再犯罪的可能性。比如,犯罪人平时表现良好,此次犯罪是由于一时的经济困难且事后深刻认识到错误,积极寻求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那么就可以认为其再犯罪的危险较小。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需要社区基层组织等相关方面进行评估。比如,社区认为犯罪人平时与邻里关系融洽,此次犯罪是偶发事件,对其宣告缓刑不会引起社区居民的恐慌或其他不良影响。
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应当宣告缓刑。而根据《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因为累犯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在犯罪中起到组织、策划等重要作用,社会危害性较大,所以不适用缓刑这一较为宽缓的刑罚执行方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