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准备,也可以在婚姻登记处领取模板后填写,但最终都需要双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拟定具体内容。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离婚协议书的准备方式有多种选择。当事人可以自行准备离婚协议书。这是比较常见的做法,因为每个家庭的情况各不相同,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也存在差异。自行准备能够更贴合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充分体现双方的意愿。当事人可以通过咨询律师或者参考网络上的模板来撰写,但要确保协议内容合法、明确、具体。例如,在财产分割方面,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以及分配方式;在子女抚养问题上,要明确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探视权的行使等。
婚姻登记处通常也会提供离婚协议书的模板。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领取模板,然后按照模板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相关内容。不过,婚姻登记处的模板往往是比较通用的格式,可能无法完全涵盖所有家庭的特殊情况。所以,即使使用婚姻登记处的模板,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需要强调的是,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准备离婚协议书,都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离婚协议书需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才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双方就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