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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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和成立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2025-11-14 01: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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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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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和生效在概念、构成要件、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区别,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合同生效是合同成立的可能结果,两者也存在一定的联系。

首先来看两者的区别。

概念不同: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意味着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的客观存在得到确认。而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受到法律保护并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

构成要件不同:合同成立的要件相对简单,一般只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订约主体,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即可。例如,甲向乙提出购买一批货物的意向,乙表示同意,双方就货物数量、价格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合同生效的要件则较为严格,除了合同已经成立外,还要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比如,未成年人签订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合同,可能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后果不同:合同成立后,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则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更为多样和严格,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再看两者的联系。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只有合同先成立了,才有可能生效。如果合同根本没有成立,就谈不上生效的问题。同时,合同生效是合同成立的可能结果,大多数情况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也存在一些合同虽然成立了,但由于不满足生效要件而不生效或者效力待定的情况。例如,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之前,合同虽然成立但未生效。合同成立和生效既有区别又紧密相连,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都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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