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投诉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劳动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劳动者的投诉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处理。
受理环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投诉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这是初步的审查阶段,主要查看投诉是否属于劳动监察的受理范围、是否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等。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就会进入下一步的调查程序。
调查处理阶段。一旦立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在这个过程中,劳动监察人员会通过多种方式了解情况,比如向用人单位发出调查询问书,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到用人单位实地检查等。经过调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会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有些案件情况比较复杂,可能无法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这种情况下,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从立案开始计算,最长可能需要90个工作日才能完成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时间规定是一般情况,实际处理时间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案件的难易程度、证据的收集情况等。如果劳动监察机构超过规定时间未作出处理,投诉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督促其加快处理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