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行为类型包括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这几种。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常见的盗窃罪行为类型。在我国,对于“数额较大”有相应的标准,不过该标准会因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有所不同。一般而言,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标准,就可能构成盗窃罪。这种类型强调盗窃财物的价值达到一定程度,它是基于财物价值对盗窃行为进行的考量。例如,小偷偷走他人价值数千元的手机等财物,若该数额达到当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会以盗窃罪论处。
多次盗窃也是重要的行为类型。多次盗窃指的是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这里并不要求每次盗窃的财物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只要在二年内实施了三次或以上的盗窃行为,就构成盗窃罪。这体现了法律对于多次实施盗窃这种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的规制,即便每次盗窃的财物价值不高,但多次盗窃反映出行为人较强的主观恶性和较大的社会危险性。
入户盗窃同样属于盗窃罪行为类型。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进行盗窃。“户”具有生活性和封闭性等特点,入户盗窃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还侵犯了他人的住宅安宁权。例如,小偷进入他人家中盗窃财物,无论盗窃数额多少,都构成盗窃罪。
携带凶器盗窃也是一种特殊的行为类型。携带凶器盗窃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盗窃时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携带凶器盗窃增加了盗窃行为的危险性,即便没有实际使用凶器,也构成盗窃罪。
扒窃同样是盗窃罪的行为类型之一。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扒窃行为通常发生在人员密集的场所,具有较高的多发性和危害性,严重影响公众的安全感。例如,在公交车上、商场等地方,小偷趁人不备扒窃他人口袋内的财物等情况,都属于扒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