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内离婚,财产划分需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处理结婚一年内离婚财产划分问题时,首先要明确财产的性质。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这些财产不参与分割,仍归个人所有。
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共同财产。这种方式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就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割。
诉讼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法院可能会适当少分财产给过错方。
在分割财产时,还需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同时,如果一方在婚姻中付出较多义务,如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在财产分割时也可以要求适当多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