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
持枪罪在我国主要涉及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以及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等罪名,这些都被归类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枪支具有强大的杀伤力和破坏力,如果被非法持有或不当使用,会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从犯罪构成来看,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这里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涵盖了从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制造源头到流通环节的一系列行为。制造是指私自制作;买卖是指非法购买或者出售;运输是指非法将枪支、弹药、爆炸物从一地运往另一地;邮寄是指通过邮政部门寄递;储存是指明知是他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的枪支、弹药、爆炸物而为其存放。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持枪犯罪行为的处罚是较为严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体现了法律对维护公共安全、严格管控枪支的坚定立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