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在法律适用、赔偿项目、赔偿系数等方面存在区别。医疗事故赔偿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过错赔偿适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
从法律适用上看,医疗事故赔偿主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该条例对医疗事故的分级、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等有明确规定。而医疗过错赔偿则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民法典》更侧重于从侵权责任的角度来规范医疗损害赔偿问题,其规定相对更为宽泛和灵活。
赔偿项目有所不同。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但在计算方式和标准上有其特定要求。例如,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而医疗过错赔偿项目同样包含上述常见项目,但在计算时可能会参考更广泛的因素。比如误工费,可能会根据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损失来确定,而不仅仅局限于固定的计算方式。
赔偿系数存在差异。医疗事故赔偿中,会根据医疗事故的等级来确定赔偿系数。不同等级的医疗事故对应不同的赔偿比例。而医疗过错赔偿中,赔偿责任的确定主要依据医疗机构的过错程度。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医疗机构的过错比例,进而确定赔偿数额。
精神损害抚慰金方面,医疗事故赔偿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一定的上限限制,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而医疗过错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确定相对更具灵活性,法院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确定。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在实际处理医疗纠纷时,需要准确判断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以适用相应的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