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后没有遗产,一般情况下债务无需偿还。但存在特殊情形,如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生存的配偶有义务偿还;若他人自愿承担债务,也可由其偿还。
在正常的债务关系中,债务人以其自身财产对债务负责。当债务人死亡且没有留下遗产时,从法律层面来看,债务通常会因缺乏承担主体而消灭。这是因为债权债务关系的履行依赖于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没有遗产意味着没有了用于偿债的物质基础。
存在夫妻共同债务的特殊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即使债务人死亡且没有遗产,生存的配偶仍需对共同债务承担偿还义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房产,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其中一方去世且无遗产,另一方要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还可能出现他人自愿承担债务的情况。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他人为债务人偿还债务,但如果有人出于道德、情感等因素自愿偿还,法律也是允许的。比如债务人的亲朋好友,出于对债务人的情谊或者对债权人的同情,主动提出偿还债务。这种自愿偿还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自主意愿,并非法律强制规定。债务人死后没有遗产时,债务的偿还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