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漏水后在西安可按以下步骤处理,先查找漏水原因并拍照留证,接着根据房屋是否在质保期确定责任主体,如在质保期找开发商维修,过质保期已缴纳维修基金的申请使用维修基金维修,未缴纳的由相关业主共同承担费用,同时可向街道办、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投诉寻求协助。
当发现顶楼漏水后,要及时查找漏水的原因。仔细检查屋顶的防水层是否有破损、裂缝,排水管道是否堵塞等情况。在查找原因的过程中,务必使用相机或手机对漏水的部位、损坏的情况进行拍照或录像,这些影像资料将成为后续处理问题的重要证据。
如果房屋还在质保期内,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对房屋的质量问题负有维修责任。此时,应尽快联系开发商,以书面或邮件等形式向其说明漏水情况,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开发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安排专业人员对漏水问题进行修复。
要是房屋已经过了质保期,且小区已经缴纳了住宅专项维修基金。那么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向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使用维修基金的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漏水情况的说明、维修方案、预算等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就可以使用维修基金进行屋顶的维修。
若小区未缴纳维修基金,那么顶楼漏水的维修费用则需要由该栋楼的全体业主共同承担。业主们可以协商确定维修方案和费用分摊方式。可以推选代表负责组织维修事宜,确保维修工作顺利进行。
在处理顶楼漏水问题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开发商拖延维修、业主之间对费用分摊存在争议等情况,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这些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和处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在西安,也可以通过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问题,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