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二婚没有离婚证,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解决办法。若离婚证丢失,可补办离婚证;若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没有离婚证但有离婚判决书,此判决书效力等同于离婚证;若前一段婚姻未依法解除,需先完成离婚程序才能再婚。
在办理二婚登记时,离婚证是证明前一段婚姻已经合法解除的重要凭证。但现实中可能会出现没有离婚证的情况,下面来具体分析不同情形及应对措施。
如果是离婚证丢失,根据相关规定,可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申请时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补领后即可正常办理二婚登记手续。
要是前一段婚姻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虽然没有离婚证,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具有与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办理二婚登记时,携带离婚判决书及其他所需材料,如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即可。婚姻登记机关会认可离婚判决书,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
还有一种情况,若当事人实际上并没有依法解除前一段婚姻关系,也就是没有办理过离婚手续,自然没有离婚证。这种情况下,必须先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需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等程序后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的,则需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只有在完成离婚程序,拿到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后,才能合法地办理二婚登记,否则将构成重婚,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