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把房产过户给父母,常见有赠与、买卖、继承三种方式,税费情况有所不同。赠与需缴纳契税、印花税;买卖可能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继承在法定继承情形下,通常无需缴纳契税,但可能有公证费等。
首先说赠与过户。在赠与过程中,受赠方(父母)需要缴纳契税,税率一般为 3% - 5%,具体按照当地规定执行。例如,房产价值 100 万,若契税税率为 3%,则需缴纳契税 3 万元。同时,赠与双方都要缴纳印花税,税率为 0.05%。也就是说,赠与双方各自需缴纳 100 万×0.05% = 500 元的印花税。
买卖过户。如果房产满足满五唯一(房产证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条件,卖方(孩子)通常无需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若不满足,增值税方面,房产证未满两年,按照 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般按照房产转让收入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的 20%征收,或者按照住房转让收入的 1% - 3%征收,具体由各地规定。对于买方(父母),契税根据房屋面积和是否为首套房有所不同。如果是首套房,面积在 90 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税率为 1%;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为 1.5%。若是二套房,面积在 90 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税率为 1%;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为 2%。
继承过户。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继承人(父母)无需缴纳契税。不过在办理继承手续时,可能需要进行房产评估和公证,会产生评估费和公证费。评估费一般按照房产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公证费通常根据房产价值分段累计收取。例如,房产价值 20 万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不超过 1.2%;20 万 - 50 万的部分,收取比例不超过 1%等。
综上所述,不同的过户方式所涉及的税费差异较大,在进行房产过户时,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过户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