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依据法律规定及财产取得时间、来源等因素认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一般属于共同财产。
在认定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时,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首先来看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根据法律,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例如,在结婚登记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其购买时间明确早于婚姻关系的建立,这些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于购买方个人。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也属于个人财产,这是因为这类赔偿或补偿是对受害者身体伤害的弥补,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比如,一方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是对其个人身体伤害和未来生活影响的补偿,应归其个人所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同样属于个人财产。若遗嘱明确表明某套房产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或者赠与合同写明某笔财产只赠与一方,那么该财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再看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收入,是夫妻共同生活的经济来源,因此属于共同财产范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也属于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店铺所获得的利润,或者一方用夫妻共同资金进行股票投资所获得的收益等。知识产权的收益同样属于共同财产,像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创作的作品获得的稿费、专利费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财产性质的认定可能会存在一些复杂情况。比如,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就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处理夫妻财产问题时,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准确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