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死亡赔偿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如果受害人在死亡前进行了治疗,还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若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丧葬费是用于安葬死者所产生的费用。其计算标准通常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一费用涵盖了诸如遗体告别场地租赁、火化、骨灰盒等相关丧葬活动的支出。
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补偿费,也称为死亡赔偿金。它是对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未来收入损失的补偿。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也在赔偿范围内。交通费是指亲属为办理丧葬事宜而产生的交通费用,如乘坐飞机、火车、汽车等的费用;住宿费是指亲属在外地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住宿费用;误工损失则是亲属因办理丧葬事宜而耽误工作所造成的收入损失。
如果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后到死亡前有就医治疗的过程,还会涉及到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必要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死亡给其近亲属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数额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