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寻求法律援助可通过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若法定代理人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成年人本人也能自行申请。申请途径包括向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或通过公检法等机关转交申请。
要明确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对于未成年人而言,有其特殊的申请方式和途径。
在申请主体方面,由于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由其法定代理人,如父母,代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但当法定代理人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未成年人本人有权自行申请法律援助。
在申请途径上,其一,可以直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法律援助机构一般设在当地的司法行政部门,例如司法局下属的法律援助中心。未成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前往这些机构,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经济困难证明、案件相关证据等。经济困难证明可以是社区、街道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说明等。
其二,还能通过公检法等机关转交申请。当未成年人涉及刑事案件时,公检法机关在发现未成年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时,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比如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且没有委托辩护人,就会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一些社会组织和律师事务所也会开展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公益活动。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关注这些信息,通过这些渠道获取法律援助。未成年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有多种途径可以寻求到合适的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百零四条
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协会应当对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进行指导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