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后,要积极应对。首先应签收法律文书,了解原告的诉求和案件基本情况;接着收集相关证据,准备答辩;之后按时参加庭审,维护自身权益;若对判决结果不服,还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当收到被起诉的通知时,第一步是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这些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这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因为只有签收了,才能知晓原告的具体诉求以及案件的大致情况。比如原告是要求偿还债务、解除合同还是其他事项,都能从相关文书中了解。
在了解情况后,要开始着手收集证据。证据是支持自己观点和主张的关键。要围绕案件事实,尽可能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例如,如果是合同纠纷,要收集合同原件、履行合同的相关凭证等。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要求,准备好答辩状。答辩状要针对原告的诉求和理由进行回应,清晰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和依据。
开庭时间确定后,一定要按照法院传票上的要求按时参加庭审。庭审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纪律,认真听取对方的陈述和观点,然后合理地进行反驳和辩论。要充分利用自己准备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参加庭审,也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符合规定的代理人代为参加。
庭审结束后,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不要灰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民事案件一审判决一般是15日内,裁定是10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时要提交上诉状,并按照规定缴纳上诉费用。上诉是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通过上诉有可能改变原判决结果。
被起诉后不要慌张,要积极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