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防范措施包括对建筑物自身、居民行为以及公共区域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主要有定期检查维护建筑设施、规范居民日常行为、加强公共区域巡查与宣传等。
一、建筑物自身防范对于建筑物的外墙、窗户、阳台等部位,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建筑管理方或者业主需要安排专业人员,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比如每季度或者每半年,对建筑外立面的瓷砖、玻璃幕墙等是否松动、脱落进行检查。对于年久失修的建筑,要及时进行修缮和加固。窗户和阳台的栏杆也要检查其稳固性,如有损坏要立即修复。安装防护网也是一种有效的防范措施,特别是在高层住宅的阳台和窗户处,安装质量合格的防护网可以有效阻挡一些物品坠落。
二、居民日常行为规范居民自身要增强安全意识,不随意向窗外抛掷物品。在阳台上摆放物品时,要确保物品放置稳固,避免被风吹落。对于一些容易被风吹走的物品,如花盆、杂物等,尽量不要放在阳台边缘。同时,在进行家庭装修等活动时,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等从高空掉落。如果家中有小孩,要教育孩子不要在窗户边、阳台上玩耍,避免发生意外坠落物品的情况。
三、公共区域管理与宣传物业等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高空坠物隐患。比如,检查楼道内是否有物品堆放在窗台附近等。还可以在小区、写字楼等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人们注意高空坠物的危险。通过社区公告、宣传海报、讲座等形式,向居民普及高空坠物的危害和防范知识,提高大家的防范意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