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量刑三到四年半,最终的判刑结果可能在三到四年半这个区间内,也可能低于三年或者高于四年半。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
要明确的是,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只是供法院参考,并不具有绝对的约束力。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依据法律和事实独立作出判决。
如果案件存在一些从轻处罚的情节,那么最终的判刑可能会低于量刑建议的下限,也就是不到三年。常见的从轻处罚情节包括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还有立功表现,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嫌疑人如果是初犯、偶犯,且犯罪情节相对较轻,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也可能会获得从轻处罚。
反之,如果存在从重处罚的情节,判刑就可能高于量刑建议的上限,即超过四年半。比如犯罪嫌疑人是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或者犯罪手段特别恶劣、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等情况,法院也可能会加重处罚。
法院在判决时会全面审查案件的证据、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进行综合判断。不同的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这也会对最终的判刑结果产生影响。所以,虽然有三到四年半的量刑建议,但最终判刑几年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除有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外,量刑建议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提出。建议判处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可以具有一定的幅度,也可以提出具体确定的建议。
提出量刑建议的,可以制作量刑建议书,与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量刑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被告人所犯罪行的法定刑、量刑情节、建议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判处刑罚的种类、刑罚幅度、可以适用的刑罚执行方式以及提出量刑建议的依据和理由等。
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按照本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