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不赔偿时,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若判决后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当嫌疑人不赔偿时,有多种途径来维护权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它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理,节省了时间和精力,能在解决刑事问题的同时处理民事赔偿问题。例如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可以就因受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提出赔偿要求。
若被害人没有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好处是其审理过程更侧重于民事赔偿问题,证据规则和赔偿范围等方面可能更加有利于被害人充分主张自己的权益。比如在一些诈骗案件中,被害人可以在诈骗分子被判刑后,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被骗取的财物等。
当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嫌疑人进行赔偿后,如果嫌疑人仍然不履行赔偿义务,被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通过这些措施,最大程度地保障被害人获得应有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