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超速50%的处理一般包括罚款和扣分,严重的可能吊销驾驶证,具体处理会因超速车辆类型、超速路段等不同而有差异。
一、不同类型车辆及路段的具体处罚
1.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是因为这些车辆通常涉及公共安全和大量人员、物资运输,超速50%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2.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同样一次记12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吊销驾驶证的情况
如果是首次超速50%,一般是罚款和扣分。但如果驾驶员有多次严重超速等违法行为记录,或者超速50%造成了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就很有可能被吊销驾驶证。一旦被吊销驾驶证,驾驶员需要按照规定重新参加驾驶证考试,从科目一到科目四全部重新考,合格后才能再次获得驾驶资格。
三、处理流程
当收到超速50%的违章通知后,驾驶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当地交警部门违章处理窗口办理违章处理手续。缴纳罚款后,违章信息会在系统中消除。但如果被记满12分,驾驶员还需要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通过科目一考试,才能清除记分,恢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