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公章一般不建议保留,应及时缴销。通常要求在公司注销后规定时间内将公章等印章交回原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不存在明确的保留时长。
从法律规定角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等相关规定,企业法人注销登记后,其公章一般是要及时办理缴销手续的。因为公司注销意味着其法人资格终止,公章作为公司对外进行业务活动、代表公司意志的重要凭证,继续保留可能会引发一系列法律风险和问题。
从实际风险角度,若公司注销后公章未及时缴销而继续保留,可能会被他人冒用进行非法活动。比如有人可能利用保留的公章对外签订合同,一旦出现纠纷,由于公司已经注销,可能会给相关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同时也可能使原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等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中。
关于缴销流程,一般公司在完成注销登记后,需要携带相关的注销证明文件、公章等,前往原批准刻制公章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指定部门办理公章缴销手续。公安机关等部门会对公章进行统一销毁处理,以确保公章不会被不当使用。
虽然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但总体而言,为了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维护市场秩序,公司注销后不应长期保留公章,而应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缴销手续。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