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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欠的债务一方没能力还怎么办理

2025-11-02 21: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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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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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若一方对所欠债务没能力偿还,需先明确债务性质,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即使一方无能力偿还,另一方也有连带清偿责任;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通常由债务人自行承担,若确实无能力偿还,债权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首先要确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当一方无能力偿还时,另一方有义务进行偿还。偿还后,承担了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应由该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若这一方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获得胜诉判决后,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债务人的财产情况,如存在房产、车辆等财产,可能会进行查封、拍卖以偿还债务。若债务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债务人有能力偿还时,债权人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在实际操作中,为避免纠纷,离婚时应妥善处理债务问题,明确债务的归属和偿还方式。若对债务性质和偿还问题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同时,债权人在面对债务人无能力偿还债务的情况时,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夫妻离婚欠的债务一方没能力还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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