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据不能对诈骗行为定罪。定罪需要依据确实、充分的证据,若缺乏证据,无法认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诈骗犯罪,根据疑罪从无原则,不能判定其有罪。
在司法实践中,定罪有着严格的证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对于诈骗犯罪来说,需要证明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并且导致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财产。这些事实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来支撑。例如,可能需要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如果没有证据,就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上述犯罪构成要件。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不能仅凭猜测或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会尽力收集相关证据,如果证据不足,可能会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如果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审判阶段,如果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院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所以,证据是定罪的关键,没有证据就不能对诈骗行为进行定罪,这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