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放火没有证据也可能立案处理。立案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有证据并非是立案的绝对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对于放火这类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只要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应当立案。也就是说,立案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犯罪事实以及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必须有确凿的证据。
当发现被放火的情况时,即便没有证据,也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对案件进行初步的审查和调查。他们会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现场的情况等进行综合判断。例如,现场有明显的被火烧过的痕迹,虽然不清楚放火的具体人是谁以及放火的具体方式等,但可以初步判断存在放火这一犯罪事实。
在立案后,公安机关会运用专业的侦查手段来收集证据。他们可以对现场进行勘查,提取可能存在的指纹、脚印、燃烧残留物等物证;询问相关的证人,了解案发前后的情况;调取周边的监控视频,查看是否有可疑人员出现等。通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来查明案件的真相,确定犯罪嫌疑人。
如果仅仅因为没有证据就不立案,可能会导致犯罪行为得不到及时的打击,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即使被放火没有证据,也不要放弃报案,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开展侦查活动,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