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产权过户需依据离婚方式准备相应材料,一般先进行析产登记,再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涉及到申请、审核、缴纳税费等步骤。
离婚房屋产权过户的办理手续会因离婚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
如果是协议离婚,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身份证及复印件、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双方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公证。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前往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产交易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等(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征契税),最后即可办理新的房产证。
若是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法院的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无需再办理析产公证。直接携带上述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过户,交易中心审核材料,当事人缴纳相应税费后,就能完成房屋产权过户,领取新的房产证。
在整个过户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办理。比如,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税费,否则可能会产生滞纳金。同时,要仔细核对提交的材料是否准确无误,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过户手续延误。不同地区的房产交易中心可能在具体要求和流程上存在一定差异,在办理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以确保过户手续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