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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保险理赔费用归谁

2025-10-31 18: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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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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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元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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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保险理赔费用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保险是以个人财产购买且指定个人为受益人的,理赔费用通常归个人;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投保等情况,则要依据保险类型、购买时间、受益人的指定等因素综合确定。

在婚姻关系中,保险理赔费用的归属问题较为复杂,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

看保险费的支付来源。如果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且在婚姻期间发生理赔,同时受益人指定为投保人自己,那么这种情况下的保险理赔费用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归投保人所有。例如,一方在结婚前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婚后不幸患上合同约定的疾病并获得理赔,这笔理赔金通常是其个人财产。

若保险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对于一些具有投资理财性质的保险,如分红型保险、万能险等,在离婚时可能需要对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而对于理赔费用,如果受益人是夫妻一方,那么理赔金通常归受益人。但如果是为子女购买的保险,受益人是子女,理赔费用则归子女所有,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监管使用。

保险类型也会影响理赔费用的归属。比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受益人明确指定为夫妻中的一方,理赔金就归该受益人。而财产保险,若保险标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理赔费用通常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受益人的指定至关重要。如果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了受益人的,理赔费用一般按照指定归受益人。即使在离婚后,只要没有变更受益人,理赔金仍归原指定的受益人。若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理赔费用可能会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离婚保险理赔费用的归属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离婚保险理赔费用归谁(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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