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抚养权的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会考虑双方抚养条件等;八周岁以上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离婚后抚养权的判定是一个复杂且需综合考量的过程,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依赖更为强烈,母亲能够给予更细致的照顾和关怀。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在这些情况下,孩子也可能由父亲抚养。
当子女已满两周岁时,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稳定的住所等物质条件,也包括教育背景、品德修养等精神层面。抚养条件则涵盖是否有老人帮忙照顾孩子、孩子一直以来的生活环境等。例如,一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不会将抚养权判给这一方。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法院会通过适当的方式征求孩子的意见,让孩子参与到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中来。
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法院还会考虑其他因素。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这些情况在判定抚养权时都会被纳入考量范围。抚养权的判定是为了保障孩子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有利于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