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租行为一般不征收房产税。房产税通常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对于转租人而言,转租房产并非房产税的法定纳税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无需就转租收入缴纳房产税。
一、房产税的基本征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也就是说,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主要是房产的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二、转租不征房产税的原因从税收原理来看,房产税是对房产的持有环节征税,其计税依据主要是房产的原值或租金收入。当产权所有人将房产出租时,已经按照租金收入缴纳了房产税。如果对转租行为再征收房产税,会导致重复征税,不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例如,甲将自己的房产出租给乙,甲按照租金收入缴纳了房产税。乙又将该房产转租给丙,若对乙的转租收入再征收房产税,就相当于对同一房产的租赁行为进行了两次征税。三、特殊情况虽然一般情况下转租不征收房产税,但在个别地区可能存在特殊规定。不过这种情况较为少见,并且需要依据当地的具体税收政策来确定。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进行房产转租,都应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准确履行纳税义务。同时,对于房产税的征收和缴纳情况,税务机关也会进行监管和检查,纳税人应当保存好相关的租赁合同等资料,以备查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