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醉驾撞违停车,醉驾方通常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会面临刑事处罚以及民事赔偿责任;违停方可能需承担一定次要责任,涉及民事赔偿。
从刑事责任角度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醉酒的标准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醉驾撞违停车的驾驶人,只要达到醉酒标准,就会被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醉驾撞车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则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刑罚会更重,根据不同情节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赔偿责任方面,一般情况下,醉驾方由于其醉驾行为本身具有严重过错,通常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违停车的车辆维修费用、因车辆损坏导致的合理交通替代费用等。如果违停车的违停行为对事故的发生也起到了一定作用,比如违停在不允许停车的路段,影响了正常的通行视线或空间等,那么违停方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次要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需要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根据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赔偿比例。在实际处理中,双方可以先通过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受损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