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领结婚证,双方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无法证明的,按共同共有处理,通常考虑财产来源、出资等情况进行分割。
在法律层面,未领结婚证意味着双方不存在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因此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来分割财产。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于个人财产的认定,如果一方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某财产是其在同居前购买、继承或受赠等方式获得,那么该财产应归其个人所有。例如,一方在同居前购买的房产,且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同时有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该房产就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而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要判断是否能确定各自的出资份额。如果能确定,一般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比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汽车,一方出资 60%,另一方出资 40%,在分割时就可以按照这个比例来确定各自的份额。如果不能确定出资比例,则通常视为等额享有。
在实际分割过程中,法院还会考虑其他因素。比如,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存在过错行为,如出轨、家暴等,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少分。还要考虑财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来源等。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主要负责家务劳动,另一方负责外出工作赚钱,在分割财产时也会综合考虑这种贡献因素,以实现公平合理的分割。未领结婚证的财产分割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