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后子女仍有赡养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不会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这就从法律条文上清晰地确定了,即使父母离异,子女依然要承担起赡养他们的责任。
从亲情和伦理角度分析,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与生俱来、无法割裂的。在子女成长过程中,父母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精力,给予了子女生活上的照顾、教育上的支持等。当父母年老体弱、生活困难时,子女理所应当给予他们物质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慰藉。父母离异只是他们夫妻关系的结束,但与子女的亲子关系不会因此而改变。
在实际生活中,无论父母离异后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都不能以此为借口拒绝赡养另一方。赡养义务包括多个方面,比如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在父母生病时,要给予照顾和医治;平时要关心父母的精神状态,给予他们陪伴等。
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可以先与子女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履行赡养责任;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寻求社区、调解机构等进行调解;如果仍然无法解决问题,父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等。父母离异后子女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且不可推卸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