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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追讨期限多久结束

2025-09-27 02: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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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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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丰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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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追讨受诉讼时效限制,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追讨过程若存在法定情形可导致时效中断、中止,具体结束时间需依实际情况判断。

在法律层面,追讨拖欠货款涉及到诉讼时效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意味着,通常情况下,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货款被拖欠,也就是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明确了拖欠货款的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追讨货款。

诉讼时效并非固定不变的。存在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例如,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要求其偿还货款;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都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一旦出现这些情况,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三年。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比如,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原因导致债权人无法主张权利,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法院会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不过,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之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反悔的,法院不予支持。所以,拖欠货款追讨期限结束时间要综合考虑是否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况,需根据具体案件实际情况来判断。

拖欠货款追讨期限多久结束(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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