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产证贷款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收入证明等证件,并经过提出申请、银行审核、签订合同、办理抵押登记、银行放款等手续。
所需证件:身份证明,包括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以证明其合法身份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口本也是重要证件,能反映借款人的户籍信息和家庭关系。若借款人已婚,需提供结婚证;若未婚,则要提供未婚证明;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房产证是抵押的关键凭证,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借款人还需提供收入证明,如银行流水、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等,用于证明其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还款能力。若有其他资产证明,如车辆行驶证、大额存单等,也可一并提供,有助于提高贷款额度和审批通过率。
办理手续:第一步是提出申请,借款人需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交贷款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同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证件和资料。第二步,银行会对借款人的资质和抵押物进行审核,包括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收入情况、抵押物的价值等进行评估。第三步,若审核通过,银行会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条款。第四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需与银行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房产证进行抵押登记,以确保银行在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有权处置抵押物。第五步,完成抵押登记后,银行会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指定的账户。此后,借款人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款,直至贷款本息还清。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