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要合法,需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主要有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种情形,且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从而使合同关系消灭。这种方式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要双方就解除合同的相关事宜,如解除时间、财产返还、违约责任等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确定下来,合同即可合法解除。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现继续履行合同对彼此都不利,于是经过友好协商,决定解除合同,并签订了解除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这种解除就是合法有效的。
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一定的解除条件,当这些条件成就时,一方或双方可以行使解除权,使合同关系解除。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人连续三个月未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当承租人出现这种违约行为时,出租人就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使约定解除权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一般要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法定解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出现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例如,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导致货物运输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当事人都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行使法定解除权同样要通知对方,并且要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否则可能会丧失解除权。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