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本身的法律效力是永久的,但因借条产生的债权纠纷,其受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在法律层面,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借条本身并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失去效力,它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当涉及到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债权时,就会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当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时,诉讼时效开始起算,为期三年。
例如,借条中约定2023年1月1日还款,那么从2023年1月2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如果在这三年期间,债权人没有通过合法方式(如书面催款、提起诉讼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三年期满后,债务人就可能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此时,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债权人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不过,诉讼时效也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如不可抗力等)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如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如果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债务人一定的合理准备时间。此时,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