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威胁方式、实施威胁的时间、威胁内容、取得财物的时间以及对暴力程度的要求等方面。
在威胁方式上,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短信等间接方式发出。例如,甲在大街上拦住乙,直接对乙说“把钱交出来,不然揍你”,这很可能构成抢劫罪;若甲给乙发了一条短信,称“不给我钱,就把你出轨的事宣扬出去”,这种情况更符合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方式。
威胁实施的时间不同。抢劫罪的威胁具有当场实施的可能性,即如果被害人不交出财物,威胁的内容会立即实现;敲诈勒索罪的威胁一般不具有当场实施的可能性,通常是声称在将来某个时间实现威胁内容。比如,甲手持刀具威胁乙,若乙不马上交钱就立刻砍伤他,这是抢劫罪;若甲说“你要是这个月不给我 5 万块,下个月我就烧你家房子”,这属于敲诈勒索罪中的威胁。
威胁的内容存在差异。抢劫罪的威胁内容一般只限于暴力伤害,如殴打、杀害等;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较为广泛,既可以是暴力威胁,也可以是非暴力威胁,像揭发隐私、毁坏名誉等。例如,甲威胁乙若不掏钱就打断他的腿,这可能是抢劫;而甲威胁乙若不配合就把他商业机密泄露出去,让他生意破产,则更可能是敲诈勒索。
取得财物的时间有别。抢劫罪是当场取得财物;敲诈勒索罪既可以当场取得财物,也可以在以后的某个时间取得。比如,甲在胁迫乙后,乙当场交出了财物,这可能构成抢劫罪;若甲让乙在一周后将钱放到指定地点,更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特征。
对暴力程度要求不同。抢劫罪中的暴力程度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敲诈勒索罪的暴力程度相对较弱,一般不足以使被害人完全丧失反抗能力。例如,甲用刀架在乙脖子上,乙因极度恐惧而不敢反抗,这是抢劫;若甲只是轻轻推了乙一下,然后进行威胁要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准确区分这两种罪名,对于司法实践中准确定罪量刑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