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不租了,需先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退房申请,然后配合完成房屋检查、费用结算等流程,最后由住房保障部门收回房屋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要提出书面申请。租户应准备好书面的退房申请,说明退房原因和预计退房时间等信息。将申请提交给负责该廉租房管理的当地住房保障部门,一般可以前往住房保障部门的办公地点当面提交,也有些地区支持通过线上平台提交申请。
住房保障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安排工作人员与租户联系。工作人员会对房屋进行检查,查看房屋的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损坏或需要维修的情况。如果房屋存在损坏,租户可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或修复。
费用结算环节。租户需要结清在租赁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如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可以通过前往指定的缴费地点缴纳费用,或者通过线上支付的方式完成结算。在结清费用后,要保留好缴费凭证,以备后续查验。
之后,租户要将房屋恢复到入住时的基本状态,清理屋内的个人物品。如果房屋内有租户自行添加的装修或设施,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与住房保障部门协商处理方式。
当房屋检查合格、费用结清且房屋清理完毕后,住房保障部门会收回房屋钥匙等相关物品,并办理租户的租赁资格注销手续。完成这些步骤后,整个退房手续就办理完成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退房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办理退房手续前,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以确保手续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十六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未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拒绝接受前款规定的处理方式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