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老板不给工钱,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进行投诉维权。
当遇到饭店老板不给工钱的情况,可采取以下投诉途径。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与老板的聊天记录等,证明与饭店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老板拖欠工资的事实。然后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填写投诉表格,详细说明投诉事项。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后,会对饭店进行调查,若查证属实,会责令饭店支付工钱。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需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内容。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可以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若劳动者胜诉,饭店需要按照仲裁裁决支付工钱。如果饭店不履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向饭店发出支付令。如果饭店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还可以向当地的工会组织反映情况,寻求工会的帮助和支持。工会可以代表劳动者与饭店进行协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