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人致死自首且赔偿后,通常会在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具体量刑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确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是在没有考虑自首、赔偿等情节下的法定量刑幅度。
自首情节的影响: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自首体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表明其主观恶性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将此作为重要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
赔偿情节的作用: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家属经济损失,一方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被害人家庭所遭受的物质损失,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犯罪嫌疑人有积极弥补过错的态度。实践中,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也会酌情从轻处罚。
具体量刑的综合考量:虽然有自首和赔偿情节,但最终的量刑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比如犯罪的手段是否特别残忍、犯罪的动机是否恶劣、犯罪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如果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即便有自首和赔偿情节,也可能不会大幅度从轻处罚。例如,在一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虽然自首并赔偿,但由于其伤人手段令人发指,社会危害性极大,最终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而如果案件情节相对不那么恶劣,有自首和赔偿情节,可能会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个幅度内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